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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宏远动用了所有的关系,一天之内,就将逃亡到外省的王秀莲抓了回来。

在审讯室里,王秀莲对一切全都承认了。

沈宏远和沈辞隔着单向玻璃,看着那个毁了他们一家的女人。

当警察问她,我被卖到了哪里,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时。

王秀莲沉默了很久,才抬起头,露出一丝诡异的笑。

“那不是人待的地方,我把她卖给了一个傻子当媳妇,每天就是打,不听话就往死里打,你们现在心疼了?早干嘛去了?你们养了我的女儿那么多年,好吃好喝供着,也算值了。”

沈辞眼睛通红,一拳砸在了玻璃上。

玻璃瞬间布满裂痕。

“我要杀了她!”

根据王秀莲的供述,警察找到了那个位于深山里的村落。

买下我的那户人家,男人是个酒鬼,女人精神有些问题。

他们把我买回去,是为了给他们那个傻儿子当童养媳。

在那七年里,殴打、辱骂、挨饿,是家常便饭。

他们把我关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,根本不把我当人养。

只要我稍有不从,换来的就是更残忍的折磨。

用烧红的铁棍烫我,用针扎我的指甲,把我绑起来扔进冰冷的河里。

我学会了不哭,不闹,不反抗。

他们说什么,我就做什么。

让我吃饭,我就吃,让我挨打,我就站着不动。

让我学狗叫,我就趴在地上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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